为规范并加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督促科研人员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提升科研项目整体完成质量和实效,省教育厅拟于近期集中开展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及逾期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及内容结题工作:包括2023年(含)以前立项的自然科学专项、人文社科专项、应急管理专项。清理工作:包括2020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题的省教育厅一般专项科研项目。
二、结项工作要求
(一)2023年(含)以前立项的科研项目已到结题期限,请各高校组织达到预期研究目标且完成预期成果的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题申请。本次结题系统将于2025年10月13日16:00关闭,项目负责人需在此时间节点前完成系统提交结题。
(二)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保证所有材料真实完整,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系统填写说明》(附件1)要求填报系统,按照研究报告提纲要求(附件2)撰写结题报告。
三、清理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认真梳理2020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题的一般专项科研项目,逐项核查评估项目进展与经费使用情况。如达到结题条件,在本次工作期间提出结题申请。如无法达到结题条件或未作说明,将在本次结题工作结束后在系统中予以终止,以后不再受理该项目的变更或结题申请等业务。
(二)被终止处理的项目,学校需追回剩余校拨经费,统一调配使用在其他科学研究工作中。对被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学校将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平台、团队及奖励。
(三)项目终止处理后,其负责人将被省教育厅纳入科研失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允许其申报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奖励、平台及团队,也不再推荐其申报教育部各类项目。
(四)本次项目终止处理情况学校将适时予以通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清理工作。对终止项目的单位,将适时缩减其下一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指标。
教学科研部
2025年9月30日